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9日—23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3:00—5:00。
2.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廣東省陽春市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并將《陽春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3)中的相關材料復印件提交到應聘單位或寄到應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4。
3.資格審查。各校對應聘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由招聘學校通知面試。
4.面試。面試在2016年12月26—27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由陽春市人社局和陽春市教育局指導,各高中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向應聘人員公告后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形式和內容由招聘學校研究確定。
面試形式可采用說課(試教)、答辯、教師基本素質考查等形式,考察應聘對象的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察和測評應聘對象的基本教育素質(包括儀表儀態(tài)、教育理念、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和教育教學能力(包括專業(yè)知識、操作技能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三)統(tǒng)一公開招聘
到高,F(xiàn)場招聘和學校自主招聘后,經陽春市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同意,所剩余招聘指標報省統(tǒng)一組織公開招聘,學歷學位、專業(yè)要求以及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省公告為準。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的要求,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責。到高,F(xiàn)場招聘和學校自主招聘的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直接確定體檢對象;參加省統(tǒng)一公開招聘的,按相應公告的規(guī)定組織體檢。
五、公示與聘用
到高,F(xiàn)場招聘和學校自主招聘的擬聘用人員在陽春市人才網、陽春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省統(tǒng)一招考的按相應公告的規(guī)定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先簽訂試用協(xié)議,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六、組織紀律
招聘實施過程中要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與報考人員為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情況的,應當回避。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七、本公告由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春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3.陽春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資格審查目錄表
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春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