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資格復審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比例以內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需作專業(yè)測試的職位(詳見《職位一覽表》),資格復審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員與職位招聘計劃數10:1(含10:1)比例以內人員(若資格復審人員與職位招聘計劃數不足10:1比例,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人員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專業(yè)測試。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畢業(yè)證書(應屆畢業(yè)生須持畢業(y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學位證書、戶口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含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報考水城縣公安局綜合事務中心01至04職位的考生,還須持水城縣公安局出具的在崗輔警人員證明原件。
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職位的水城縣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持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復審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考生應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審結束后,若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需作專業(yè)測試的職位,若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10:1比例的),按規(guī)定需遞補資格復審的職位,在遞補復審期內進行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七、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根據崗位的工作需求,部分職位需作專業(yè)測試。報考水城縣網絡信息中心01職位、水城縣廣播電視臺01職位、水城縣廣播電視臺03職位、水城縣公安局綜合事務中心03職位的考生需作專業(yè)測試,詳見《職位一覽表》。
報考需作專業(yè)測試職位的考生,專業(yè)測試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比例折算后的筆試、專業(yè)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進入面試人員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比例以內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專業(yè)測試成績之和的成績末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未參加專業(yè)測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專業(yè)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面試、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的考生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報考需作專業(yè)測試職位的考生,通過專業(yè)測試進入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由縣招聘辦另行組織加試(筆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需作專業(yè)測試的職位,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專業(yè)測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30%。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相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專業(yè)測試成績高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以上成績均相同的考生,由縣招聘辦另行組織加試(筆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九、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由招聘辦組織體檢,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幼兒園教師的體檢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部署,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疾煺䦟彂斀M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煺䦟彆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再次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為不合格,由縣招聘辦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不再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截止2017年5月2日,在職在編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含2016年新招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4.截止2017年5月2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7.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9.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人員;
10.截止到政審考察時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對于進入考察階段的2017屆畢業(yè)生,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推遲至2017年9月10日,逾期不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視為考察不合格);
1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12.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或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為期5至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異議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選崗
報考須選崗職位的擬聘用人員,根據該職位考生的總成績進行選崗,總成績高的先選(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先選;筆試成績相同,筆試成績中《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先選;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相同,總成績并列考生現(xiàn)場抽簽確定選崗順序)。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各招聘單位填寫《錄(聘)用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對于進入聘用環(huán)節(jié)的2017屆畢業(yè)生,在未正式畢業(yè)前暫不安排到相應崗位工作,暫不下聘用文件,截止2017年9月1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考水城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文書02職位的考生為機動人員,聘用后,若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文書有空缺,縣委組織部將根據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工作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如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或作辭退處理。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如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五)公開招聘考試期間,有關事宜將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認真閱讀簡章或未留意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考生聯(lián)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聯(lián)系。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58-8935661
附件:1.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職位一覽表.xls
2.六盤水市市縣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3.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聯(lián)系電話表.xlsx
水城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