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者須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時至8月18日上午9:30時登錄上述網站進入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閱卷。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根據各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的不同,此次招聘崗位將分為A、D類:
A類為通用性公共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政治、法律、公文處理與寫作、職業(yè)能力測試等公共基礎知識。
D類為特殊專業(yè)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yè)科目的考試。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二)面試
1.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用人單位提出的入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確定面試人選!叭雵嬖嚤壤奔凑衅溉藬(shù):入圍人數(shù)=1:X(X≥1)。
2、面試前資格復查。應聘者需將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查: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報名登記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技能等級及其它方面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當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同時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xié)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正式員工的,應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2012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應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3. 資格復查具體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通知,不參加資格復查或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4. 面試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考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5. 面試成績須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統(tǒng)一設定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權重%。筆試、面試權重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能力結構提出(詳見附件1)。
五、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同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到人社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 年修訂)》執(zhí)行,其他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xiàn)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
六、考察
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對通過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遞補
出現(xiàn)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面試人選放棄資格復查或復查不合格的;
(二)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的。
是否遞補人選應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并書面報江門市人社局。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對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者,用人單位將其報名資料送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fā)現(xiàn)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直組織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雇員考試招聘考試;復查通過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7天。
九、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社局發(fā)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xù)。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長短按聘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監(jiān)督管理
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行為的,按規(guī)定追究責任。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50-3873788(市人社局職員和雇員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社局人事監(jiān)察科)。
十一、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本公告尚未明確的事項,可參考《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中的解釋。
(三)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附件:
1、2012年江門市直教育行業(yè)專場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yè)參考目錄(2012版).xls
3、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doc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