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加3分。
服務期滿自治區(qū)基層項目服務人員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可累加計算。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應攜帶本人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本人護照,不包括臨時身份證),攜帶其它證件,一律不得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人員名單在扎蘭屯市政府網站、扎蘭屯市教育局網站和扎蘭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布。
6、兼報人員只需參加一次筆試,根據報考者志愿順序和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是否進入兼報崗位試講程序。
7、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試講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試講。
(四)資格審查
對確定進入試講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必須由本人攜帶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畢業(yè)證未發(fā)放的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就業(yè)報到證。
自治區(qū)高校畢業(yè)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還應攜帶相關基層服務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筆試加分資格復審。
經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在報名時提交學歷、專業(yè)、基層項目服務經歷等虛假或不實信息的,取消試講資格。由此形成缺額的,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放試講準考證。
(五)試講
試講成績滿分100分,試講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的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七)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兼報人員按報考志愿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由此出現的缺額依次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情況,則調整招聘崗位數量,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規(guī)定。
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人員,不予錄用,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照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并進行資格復審。對考核中發(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錄用,由此出現缺額的,按照相關程序和辦法依次遞補體檢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察。
(九) 確定擬聘對象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人員名單在扎蘭屯市政府網站、扎蘭屯市教育局網站和扎蘭屯市人事人才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三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書面形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因此而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十)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由人社局下發(fā)聘用通知,市教育局派遣到相關學校。聘用人員不服從分配或不按期到崗工作,取消聘用資格,因此而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5號),聘用人員由扎蘭屯市人才交流中心實施人事代理, 并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納入編制內管理,工資待遇按國家現行教師相應標準執(zhí)行。凡聘用人員必須在所聘用單位服務滿五年,方可考慮因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工作調整。
五、組織保障和紀律監(jiān)督
(一)組織保障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在扎蘭屯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試講、體檢、考核、聘用等具體工作。
(二)紀律監(jiān)督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有關部門和全社會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要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它事項
(一)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扎蘭屯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