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南豐小學2019年教師招聘簡章
招聘崗位及職位要求
1.學科:語文、數(shù)學、外語、科學、體育、音樂
2.職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2)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有較強的責任心、事業(yè)心,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以上的師范類、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專業(yè)對口優(yōu)先;
(4)戶籍不限,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勝任教學工作,有教學經驗者優(yōu)先;
(5)參加2019年張家港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經筆試和面試而未被聘用的人員優(yōu)先考慮錄用。
(6)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人員錄用
1.面向社會公開報名,先對報考人員進行材料初審,對符合初審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考核,擇優(yōu)聘用。
2.聘用人員,由學校與其簽訂合同制教師聘用合同,聘期1年(包括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合同期滿,雙方視情況決定是否續(xù)簽。
報酬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執(zhí)行南豐鎮(zhèn)有關合同制教師待遇規(guī)定,由學校按考核結果發(fā)放。
操作辦法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13日。
2.報名地點:南豐小學三樓副校長辦公室。
3.報名上交電子材料:
有意應聘者如實、認真填寫《2019年南豐小學教師應聘信息登記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2019年南豐小學教師應聘信息登記表》文檔;
(2)身份證原件;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
(6)各類榮譽證書等其他說明應聘者能力、資歷的證書原件。
4.初審合格者(以電話通知為準,保持通訊暢通)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于指定時間內到南豐小學參加復試考核。復試考核主要采用微課方式(模擬教學情境)。復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5.按人事招聘程序擇優(yōu)錄用。對面試合格者進行考察、體檢、政審。在考察、體檢、政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任職的,取消聘用資格,按面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58909019-8806
聯(lián)系人:顧老師
手機:13915693408
張家港市南豐小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