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核方式及組織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為筆試與面試。
(二)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應用能力,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告或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3.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公布,應聘人員憑準考證號或身份證查詢。筆試成績達到7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
(三)面試
1.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和資格復審安排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布。
2.資格復審。招聘單位在面試前負責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出現(xiàn)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告或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供招聘單位核驗:
①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國內非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詳見《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其它資格條件”欄)。
3.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告或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5.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滿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同時還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體檢、心理測試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
(二)對體檢及心理測試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及學校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三)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人事處、學生工作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89668027,89668111
聯(lián)系人:傅老師、章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25-89668015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