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具體考試方式和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
1、筆試:筆試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不指定考試教材。
(1)筆試科目
本次招聘筆試不區(qū)分招聘崗位類別,所有招聘崗位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內容相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將在南京人事考試網、浦口區(qū)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荚嚻陂g,應聘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3)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于南京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查詢。
2、面試: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浦口區(qū)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確定。
(1)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將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應聘人員,或通過網站公布。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單位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工作經歷材料(勞動合同或社保交納記錄)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2019、2020年畢業(yè)且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的國(境)內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以及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的國(境)外畢業(yè)人員,資格復審須現場填寫招聘單位提供的個人承諾書,且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原件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如某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復審通過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浦口區(qū)人民政府網公布。
(2)面試形式
面試由浦口區(qū)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其所占面試成績的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成績?yōu)榘俜种疲细穹謹稻均為60分,面試與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四)公示與聘用
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浦口區(qū)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jiān)督
(一)報名咨詢
1、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
2、考務咨詢: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25-83151200
(二)招聘監(jiān)督
南京市浦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5-58883228
附件:南京市浦口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浦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