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8:00--20:00通道開放)
已報名人員可再次掃描二維碼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可改報其他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不得改報。再次報名人員可在11月1日12時前查詢報名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報名系統(tǒng)將告知準考證打印事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一旦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填報不實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況,則成績無效,取消招錄資格。
4.指標審核
初審結束后,區(qū)教育局對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指標數(shù)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指標。核減的招聘指標將在鄞州教育網(https://www.nbyzedu.cn/)“公示公告”、“教師招聘”欄(下同)及時予以公布。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yè)知識等),閉卷,百分制。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考生健康申報表》,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shù)1:4的比例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一般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三)資格復審
區(qū)教育局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為:《考生健康申報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按生源地報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入學前的家庭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學生證、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空白就業(yè)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若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四)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需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在結構化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shù)的2倍確定試講對象(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shù)),如遇進入試講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試講。試講入圍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在鄞州教育網公布。
(五)試講
試講主要考察課堂教學能力及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等,百分制,不足70分的淘汰。進入試講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試講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六)預簽約
考試的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之和。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預簽約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試講成績高者為預簽約對象,若試講成績也相同,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為預簽約對象,若結構化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一門科目,加試成績高者為預簽約對象。
在預簽約環(huán)節(jié)產生招聘崗位名額空缺的,在該崗位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體檢
所有預簽約人員須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學習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工作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等規(guī)定執(zhí)行?疾觳缓细裾咛蕴。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則取消相關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和公示等各環(huán)節(jié),若產生招聘職位名額空缺的,在區(qū)教育局報送區(qū)人社部門核準前,在該招聘崗位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具體工作崗位按“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由考生在區(qū)教育局提供的學校崗位內依次進行選擇。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區(qū)人社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xù)。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應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未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員入職時需按相關規(guī)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四、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2022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者認證書的不予錄用。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3.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huán)節(jié)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附件3)。
五、防疫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將根據(jù)《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按實際參加首科考試日計算,考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前21天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甬行碼”或“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且到訪地右上角無*號標記以及現(xiàn)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另外14天內有省外來甬返甬的,還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5.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荚嚽皯苊馇巴咔橹懈唢L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jù)自身情況提前來寧波做好準備。
咨詢電話:0574-89189435,89189436
監(jiān)督電話:0574-89292903(鄞州區(qū)紀委區(qū)監(jiān)委派駐第九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部屬師范大學、浙江省內12所選聘高校名單.doc
附件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doc
寧波市鄞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鄞州區(qū)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