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必須參加由永康市教育局組織的業(yè)務考試。考試形式分為筆試、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教育基礎知識》,滿分100分,按25%計入筆試成績;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滿分100分,按75%計入筆試成績。報考財會崗位的考生只參加《學科專業(yè)知識》測試。
筆試要求:筆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合格分:設置《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合格分,根據實際參加考試(含事業(yè)編制、報備員額制、雇員制)并取得有效分數的人數與成績,計算出各《學科專業(yè)知識》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則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秾W科專業(yè)知識》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雇員制教師報考人員中(已入圍我市事業(yè)編制教師體檢的人員除外),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計劃數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計劃數在10人以下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總分為100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學前、財會面試采用“試講+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試講、技能測試各占面試成績的50%;其他學科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或技能測試其中有一項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測試具體辦法面試前另行通知。
小學語文、學前教師崗位面試人數較多,分多個試場進行面試,面試試場由考生本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個人面試成績×(本崗位面試成績平均分÷本試場面試成績平均分)。
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體檢
根據各崗位的雇員制教師招用計劃,在雇員制教師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計劃數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2比例確定,計劃數在10人以下的,按1:1.5比例確定,按四舍五入計算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如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同,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察
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因懷孕不能參加全程體檢的,順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師招用時一并進行體檢、考察。
(五)招用
1.擬招用雇員制教師由市教育局進行公示。
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用資格:
①因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招用條件的、經檔案審核有不宜招用情形的;
②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由市教育局教師管理服務中心與擬招用的雇員制教師簽訂勞動合同,期限6年,期滿勞動合同終止。
2.雇員制教師具體工作崗位由市教育局教師管理服務中心統籌安排。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級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3.根據招考計劃,若招用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體檢合格的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限遞補一次)。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永康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在永康。戶籍認定,以2022年3月4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2.以《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作為報考資格的,要求在2022年3月4日(含)前取得該證明,且未過有效期。所有招用教師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3.除2022年應屆生報考人員外,其余報考人員畢業(yè)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22年3月4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在崗雇員制教師不得報考。
6.雇員制教師薪酬待遇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1.5倍核定,動態(tài)調整。目前雇員制教師年薪十二萬左右(含單位繳納五險一金)。
7.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8.本次招用相關信息(如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準考證領取時間,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擬招用名單等)均在以下網址公告,請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詢電話:0579-87101242(請在工作時間聯系)。
永康人才網(網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網(網址:www.zjykedu.net)
9.所有報考人員在招用前保持電話號碼不變,24小時電話通暢。
10.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1.教育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用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組織招用部門無關。
12.疫情防控根據永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防疫要求執(zhí)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康市教育局進行解釋。
永康市教育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