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心學合格證(非師范類考生提供)、普通話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3.各項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張;
5.報名者需提前下載打印并填寫好《東河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有加分因素的考生下載打印并填寫《東河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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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小學、公辦幼兒園聘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的證明材料,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7.北梁拆遷居民需提供拆遷協(xié)議。
(四)本人憑身份證、報名收據(jù)于2015年8月7日到包二十四中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收費標準:報名費及考務費每人70元。2015年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不收取報名費和考務費;2014年的高校畢業(yè)生收取報名費和考務費的50%。北梁棚改考生,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體檢費用根據(jù)體檢醫(yī)院標準另定,費用自理。
四、招聘辦法
(一)招聘分六種類別,考生可任選其一進行報名,不得兼報。
(二)報名者需下載打印并填寫好《東河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教心學合格證(非師范類考生提供)、普通話證、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加分因素的考生需填寫《東河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登記表》。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
2.在東河區(qū)屬中小學、公辦幼兒園聘用滿 3 年,且截止2015年6月30日仍在崗人員,在筆試成績中每聘滿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可累計計算。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填寫加分登記表,并報資審組核查。在報名期間,由于個人原因,漏報加分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四)開考原則:中小學招聘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應達到4:1以上方可開考。不足4:1的,按4:1重新確定招聘崗位人數(shù);幼兒園招聘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不足3:1的,按3:1重新確定招聘崗位人數(shù)。
(五)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綜合素質測試等內容。試卷滿分100分,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時間150分鐘。
(六)公示筆試成績。按照報考類別、科目進行排序,按實際招聘人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公示。
(七)面試內容按隨機抽題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評委當場亮出分數(shù)。面試全部結束后公示面試成績。
(八)總成績測算方法:(筆試成績+加分)×40%+面試成績×60%。按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并公示擬錄用名單。
(九)擬錄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按總成績依次補錄。
中小學教師體檢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幼兒園教師執(zhí)行《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教育部令第76號)規(guī)定標準。
(十)公示最終擬錄用名單。
五、相關事宜
(一)工資待遇:
中小學教師:凡經考核合格被錄用者,試用期一年,享受事業(yè)單位相應工資待遇。
幼兒園教師:凡經考核合格被錄用者,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六個月,工資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會保險)。
(二)被錄用的中小學教師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每三年簽訂一次。
(三)被錄用者在試用期內,經所在單位考核,上級主管單位認定,發(fā)現(xiàn)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者,予以解聘。
(四)被錄用者六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或辭職,否則交納不高于其未服務期間50%工資總收入的違約金。
(五)對擬錄用人員的證件進行核查確認,如擬錄用人員提供虛假信息或本人申請退出,取消擬錄用資格,依次補錄。
東河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監(jiān)督電話:區(qū)教育局:6166069,區(qū)人勞局:4388706。
東河區(qū)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