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經信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準公益類事業(yè)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差額撥款,機構規(guī)格為行政正處級。主要承擔為我市信息化公共平臺、重大項目的建設提供技術支持,承擔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工作,開展信息安全測評、評估、咨詢、認證及開展信息化咨詢、培訓、論壇等信息技術應用推廣服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yè)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信息 管理 |
專業(yè) 技術 |
1 |
信息咨詢與規(guī)劃 |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專業(yè)為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軟件技術、軟件工程,研究生專業(yè)不限 |
面向 全國 |
年齡35周歲及以下; |
備注:學歷(學位)、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4年07月06日。
2、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寧波市經信委網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填好的報名表連同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復印件發(fā)送至nbisc0574@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姓名”。請應聘人員電話聯系招聘單位確認。
3、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在接收到郵件后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通知本人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攜帶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學位)證(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境人員憑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資格復審地點:寧波國家高新區(qū)創(chuàng)苑路750號寧波市軟件產業(yè)園B座3樓310會議室,咨詢電話:0574-87913358、87911586,聯系人:許老師、馬老師。
5、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6、報名資格復審通過名單將于招聘單位資格復審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復審的考生在接到電話通知后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
1、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2、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招聘單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經信委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9186467。
附件: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寧波市經信委
201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