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加快推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按照縣黨代會、縣人代會和“廳縣掛幫”建設教育強縣的工作目標,根據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習水縣2012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批復》(遵市人社計復[2012]11號)和中共習水縣委、習水縣人民政府《關于用好和引進緊缺專業(yè)人才的意見(試行)》(習黨發(fā)[201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隊伍現狀和學校發(fā)展的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考試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和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為確?荚嚳己苏衅腹ぷ鞯捻樌M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名額及編制屬性
考試考核招聘普通高中教師61名(其中:習水一中25名,習水二中3名,習水三中12名,習水四中8名,習水五中13名),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5名,計66名均屬全額撥款的事業(yè)編制。
二、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對象、條件
(一)對象
1、習水一中、習水五中招聘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應往屆免費本科畢業(yè)生或其他院校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需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2、習水二中、習水三中、習水四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本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需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
3、職業(yè)學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考試考核招聘教師所學專業(yè)須與報考職位的專業(yè)一致。
(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 18周歲至35周歲(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1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招聘:
(1)習水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職的正式人員;
(2)受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3)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未滿5年的人員;
(5)曾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人員;
(6)不能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及時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畢業(yè)生學籍檔案或者其它所需證件的;
(7)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考試考核程序
(一)組織考試考核招聘教師
在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組,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6月22日前。
報名地點:習水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聯系電話:0852-2520213
報名時應屆畢業(yè)生提交《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填寫《報名表》和《個人信息表》,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報名結束后由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者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人員進入考核面試程序。對公示期間有異議者由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后符合條件者進入面試程序。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原則上達到3:1比例方可考試考核。若達不到3:1比例,報經市人社局批準后,調整考試考核比例。
2.考試考核
(1)考核:由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采取與考生面對面溝通交流、查閱學籍檔案等方式進行,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面試對象。
(2)考試(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
說課內容:考生報考學科對應的課程,主要是專業(yè)知識水平及工作實績、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及組織分析能力等。考試(說課)總分為100分。
說課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音樂、美術課教師還需進行器樂、繪畫等專業(yè)技能考核。
(二)體檢
體檢按考試考核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由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07年2月>)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取消資格,按招聘職位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向體檢人員直接收取。
(三)公示
經政審、考核面試、體檢合格后,由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2年9月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后,方可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xù);不能提供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接到通知15日內不按時到崗者,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待遇
1、按國家規(guī)定與當地在職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2、兌現習水縣相關的優(yōu)惠待遇政策。
四、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否則將視為應聘者違約,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期間,在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出各項事宜通知時限內,考生不按時按要求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并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檢查。
五、未盡事宜由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本簡章由習水縣習水縣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2—2525003(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2-2520213 (習水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監(jiān)督電話:0852-2527441 (習水縣監(jiān)察局)
0852-2520216(習水縣教科局監(jiān)察室)
0852-2522830(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附件一:
1、習水縣2012年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普通高中教師職位表
2、習水縣2012年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職位表
附件二:習水縣2012年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信息表
附件三:習水縣2012年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核招聘教師報名表
習水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