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為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和中共銅仁市委辦公室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做好脫貧攻堅一線干部關懷激勵工作意見的通知》(銅委辦字〔2017〕41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3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口縣事業(y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負責具體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全程接受監(jiān)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3名(其中:教育系統(tǒng)人員4名、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25名、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人員14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江口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部分職位職位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技校、職高、高中)學歷。
2.選聘在本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四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在本縣村(農村社區(qū))擔任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民委員會(農村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村干部”)。
4.本縣生源或本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及駐江(口)部隊的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報考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8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3周歲(197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本縣戶籍指截止2017年8月9日及以前在江口縣登記入戶人員。本縣生源指原為江口縣戶籍,通過國家普通中等、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異地學習的人員。
5.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限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在我縣累計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四類人員報考(其中部分職位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服務滿兩個聘期且至今仍在崗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職位,限在本縣村(農村社區(qū))連續(xù)任村干部滿1屆(或連續(xù)任職3年)以上至今仍在任的,學歷放寬至中專(中職、技校、職高、高中等)及以上。
7.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及駐江(口)部隊的隨軍家屬”的職位,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江口縣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隨軍家屬”是指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2017年8月16日仍在江口縣服役軍隊干部家屬。
8.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委培生,截止2017年8月16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特崗教師”。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聘用后的職位構成《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列需回避情形職位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尚在處分期內的。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開發(fā)布。
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jiangkou.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情況,認真對照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選擇符合本人的職位報名,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本次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標注“★”號的職位,不受此比例限制),報名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登陸“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jiangkou.gov.cn)或“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應在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期間登錄“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或“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江口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表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因審核未通過修改報名信息表的,都需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擊“提交報名申請”按鈕后,審核人員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進行“提交報名申請”,審核人員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8月18日17:00前)不進行“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報名申請?zhí)峤槐唤邮芎螅到y(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三)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2:00。
1、資格初審由“縣招聘辦”的統(tǒng)一組織實施,明確專人負責審核。
審核人員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將在24小時內進行審核,按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7年8月1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審核人員和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辦”審核同意后統(tǒng)一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人員的責任。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在2017年8月18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縣招聘辦申請同意后修改。
3、2017年8月18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7年8月19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審核人員于8月20日12: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4、提交報名申請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或“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提交報名申請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9月6日9:00—9月8日17:00期間登錄“江口縣人民政府網門戶”或“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