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市2011年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轉發(fā)關于2011年開展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惠市教繼〔2011〕30號 )文件要求,現(xiàn)將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經現(xiàn)場確認機構初審合格的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二、測試時間
2011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參加測試人員的名單及測試試室安排于11月4日在惠州市教育網址(http://www.hzjy.edu.cn/)最新公告欄目上公布,請測試人員自行查詢。
三、測試地點
惠州市特殊學校(惠州市河南岸10號小區(qū)下馬莊路<南山學校前或金碧花園后面>)。
四、測試內容
測試內容分說課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說課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達60分及以上為合格。
說課內容:參加測試人員按照申請教師資格種類(高中或中職)和申請任教學科(專業(yè))在惠州市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的現(xiàn)用教材中自選一課。說課時間:13-15分鐘,面試時間:3-5分鐘。
五、測試考生須知
(一)參加測試人員于11月5日測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測試地點(惠州市特殊學校)→本人參加測試試室(11月4日本網址公布)簽名報到及抽簽排序,再到侯考室按抽簽排序等待測試,當天遲到15分鐘考生作棄權處理。
。ǘ﹨⒓訙y試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并在進入試室時,將身份證主動交給考場工作人員,以便考場工作人員核查。
(三)申請測試人員必須自覺服從考官及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官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測試場所的秩序。
。ㄋ模﹨⒓訙y試人員只能攜帶指定教材及相對應的課程標準,其它教學參考資料不準攜帶,違者取消本次測試資格。課本及課程標準需自帶,考點不予提供,也不幫助借用。說課現(xiàn)場不提供多媒體設施設備。
。ㄎ澹﹨⒓訙y試人員進入候考室后,未經工作人員允許,不準擅自離開;在侯考室內須保持肅靜,不得交頭接耳,商討問題。手機、掌上電腦等通訊工具須由工作人員保管至面試結束后取回。
。﹨⒓訙y試人員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須立即離開測試場所,不得在測試室逗留,不得再進入侯考室與未測試人員交流,違者取消本次測試成績。
。ㄆ撸┎粶拭懊斕、請人替考,有上述行為者取消考試成績和取消認定教師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惠州市教育局教師繼續(xù)教育科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