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貴池區(qū)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及《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為做好我區(qū)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1.認定范圍
戶口在我區(qū)或在我區(qū)內學校工作的人員,以及轄區(qū)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池州學院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申請確認由貴池區(qū)教育局委托該院學生處統(tǒng)一受理,非師范類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
2.認定對象
(1)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2)截至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兩科合格證書人員。
(3)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學校在貴池區(qū)的中國公民。其中,國考人員可向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時間安排
1.網上申報時間為:2014年3月29日—4月20日。
2.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4月21日—4月24日。
現場確認地點:(1)貴池區(qū)教育局。
地址:池州市貴池區(qū)秋浦西路22號貴池區(qū)教育局三樓人事科檔案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566-2032714。
(2)池州學院(僅限該院應屆畢業(yè)生)
地址:池州市教育園區(qū)池州學院行政南樓二樓會議室。
聯(lián)系電話:18656621121。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非國考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國考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非國考人員中的非師范類專業(yè)的申請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