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和優(yōu)化人民調解員隊伍,促進我區(qū)人民調解工作健康持續(xù)發(fā)展,經研究并報區(qū)人社局、區(qū)監(jiān)察局核準,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街鎮(zhèn)調委會和專業(yè)性、行業(yè)性調委會專職人民調解員共計7名(人員定性為臨聘人員),由司法局統一分配。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熟悉相關法律知識;
2.35周歲(含)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兩年以上調解或相關法律工作經驗且能聽懂長沙方言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 無犯罪記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3日-8月7日(8:00-18:00)。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開福區(qū)司法局辦公室(長沙市開福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主樓313辦公室);辦公電話:0731-84558128。
(三)報名要求
應聘者可登陸開福區(qū)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目下載填寫《長沙市開福區(qū)司法局招聘調解員報名登記表》,也可到現場領取表格填寫。應聘者需持《長沙市開福區(qū)司法局招聘調解員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資格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張到現場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予報名。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考試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guī)、公文寫作等基本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場安排另行通知。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沙市開福區(qū)人民政府網的“通知公告”欄上公布。
(二)面試
依據應聘者所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度、語言表達能力、專業(yè)理論水平和專業(yè)技能、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五、組織考核、確定擬聘用名單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前7名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相關程序對其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己撕细竦,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長沙市開福區(qū)人民政府網的“通知公告”欄上公布,公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間無影響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經公示,被投訴查實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人員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工作人員不具有職務,不占用單位編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相關部門同意批準后,可以續(xù)簽;考核不合格,可以解聘。
2.薪酬及福利:工資2220元/月,年度績效考核獎600元/月。
3.本局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從聘用人員工資中代扣繳納。
4. 聘用人員管理:按照《勞動法》和《開福區(qū)司法局專職人民調解員績效考核辦法》進行管理。
八、其他
1. 應聘者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據此解除合同。
2. 開福區(qū)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目具體網址為:http://www.kaifu.gov.cn/kfyw/tzgg/。
3. 此次招聘由開福區(qū)人社局指導,聯系電話:0731-84558210;開福區(qū)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731-84558078。
相關附件下載: 長沙市開福區(qū)司法局招聘調解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