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坪山新區(qū)社會建設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雇員3名。根據(jù)《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guī)〔2009〕4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擬公開招聘普通雇員3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坪山新區(qū)社會建設局2013年9月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本公告及雇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三)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8年9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坪山新區(qū)管委會辦公樓813室;
4.聯(lián)系人:梁先生,電話:28339237;
5.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3)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指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4)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報名與資格初審同時進行。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坪山新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雇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2.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5.《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雇用手續(xù)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雇用資格;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業(yè)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初審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的初步確認,最終以辦理雇用手續(xù)前的考核、公示結果為準。
三、面試
資格初審合格,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面試由坪山新區(qū)社會建設局負責組織?忌鷳{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直接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結束后,各職位依考生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擬聘名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各考生可登陸坪山新區(qū)政府在線網站查詢(http://www.psxq.gov.cn/)。
四、資格復審、考核、體檢和公示
(一)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的15天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雇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經考核不合格的,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二)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
(三)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雇用人員,名單將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同上)公示7天。
五、辦理雇用手續(xù)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雇用,且不違反《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等文件關于雇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用人單位在公示結束的2個月內,向新區(qū)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雇用手續(xù)。
雇用單位與雇用人員按協(xié)商、自愿原則簽訂雇員合同。
六、其它事項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齡的計算均截止2013年8月31日。
(二)雇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參閱《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普通雇員工資撥付與分配實施辦法》(深人發(fā)〔2004〕48號)、《關于調整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普通雇員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標準的通知》(深人社發(fā)〔2011〕177號)等相關規(guī)定文件。
(三)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雇員招聘規(guī)定及本公告規(guī)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本公告由坪山新區(qū)社會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區(qū)社會建設局2013年9月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xls
附件2:報名表.doc
附件3: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doc
附件4:專業(yè)目錄表.rar
深圳市坪山新區(qū)社會建設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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