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和發(fā)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xù)深化“三所聯動”工作機制,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體系,提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質效,結合全區(qū)人民調解工作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
一、招聘崗位、名額、報名條件
(一)人民調解員(就業(yè)年齡段)1名
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文化;
4、熱愛調解工作,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寫、協調能力和辦公自動化操作技能,有法學背景、調解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5、具有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中共黨員(不含預備黨員)、具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優(yōu)先考慮。
(二)人民調解員(退休返聘)2名
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年齡不超過65周歲(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文化;
4、熱愛調解工作,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寫、協調能力和辦公自動化操作技能,有醫(yī)學背景、法學背景、調解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5、具有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優(yōu)先考慮。
二、崗位職責
接待群眾關于調解事項咨詢;街道(鎮(zhèn))社區(q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分析研究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預防調處化解工作;做好調解筆錄、制定調解協議書等調解協助工作;做好報表統(tǒng)計、文書檔案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街鎮(zhèn)開展法律宣傳,完成區(qū)人民調解協會、司法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聘任、管理和待遇
(一)專職調解員由區(qū)人民調解協會統(tǒng)一聘任,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由區(qū)人民調解協會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待遇:基礎工資+案件補貼,未退休人員統(tǒng)一繳納社會統(tǒng)籌金。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相關報名材料請發(fā)送至郵箱:ptsfcjfzk@163.com。
(二)報名時間:2025年6月23日至6月30日。
(三)報名材料:填寫“普陀區(qū)人民調解協會2025年度招聘人民調解員報名表”(見附件)。
填報信息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時,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考試報名信息,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申請人員所留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聯系到本人。
五、考試形式與內容
1、人民調解員(就業(yè)年齡段)經初審通過后將統(tǒng)一組織筆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1:3確定面試人員。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公文寫作等。
2、人民調解員(退休返聘)直接進行面試(含電腦操作),擇優(yōu)聘用。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錄用程序
1、人民調解員(就業(yè)年齡段)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體檢、政審通過后普陀區(qū)人民調解協會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工資待遇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人民調解員(退休返聘)按面試分數從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審核通過,普陀區(qū)人民調解協會與之簽訂退休返聘勞務協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工資待遇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52564588-7277(施老師)